发布时间:2020-02-21
蒋先生的儿子,18岁的在校大学生,利用寒假空闲时间勤工助学,在工作完成后骑电动车回家的路上,适逢逆行驾驶电动车的邢某,两人发生碰撞,导致蒋某当场死亡,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悲惨事故。
本案实际承担责任的主体是谁,是否具有赔偿能力成为了本案最关键的点。
事发后蒋先生第一时间委托元甲,经过元甲团队争取最终获赔105万元余。
李楠楠
赵金保
许瑞林